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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聘优秀教师
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办公室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12-17 11:57:51

 

 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,我校于2012年1月开始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。
  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  专业对口,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,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,身体健康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  (一) 资深教育教学导师
具备小学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市级以上优秀老师,职位要求: 1、熟悉小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学科教学; 2、能对学校管理、教研教学、特色建设、老师专业化发展等工作进行有效性指导;3、年龄在55岁以下(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)。
  (二) 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科教师
 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,现聘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(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)或近5年曾获县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(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、先进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、教坛新秀、优秀校长)的现职教师。
  (三)毕业生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专业)
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。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可放宽毕业院校的限制:
  (1)大学期间曾任学校(院、系)学生会主席或团委书记的毕业生;
  (2)部分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。
  二、待遇
  1、招聘教师均为民办编制。
  2、试用考察人员在试用期间月薪4000元。
  3、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,年薪不低于10万(包含基本工资及各项补贴、社保金、补充养老保险金等)。
   三、应聘方法
  
1、报名:应聘者可将自己的资料,直接发送到石门实验小学邮箱(邮箱地址:smsxzp@126.com)。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(1)应届毕业生:个人简历、毕业证、学业成绩表、获奖证书、英语四级以上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等级等有效证书、近期全身彩色电子相片一张;(2)在职教师:个人简历(包括近期全身彩色电子相片一张)、相关获奖证书等等。
  2、资格审查: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,初审合格者,于2012年6月前通知到校面试。
  3、面试: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,学校组织科组教师及校长室行政进行讨论、研究,决定选出最优者,确定学校推荐人员。
  4、确定录用人选、公示
  5、体检。
  6、材料恕不退还。
  7、联系电话:0757-86683788   蒋老师   龚老师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佛山市南海区石门实验小学

石门实验小学教师求职报名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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