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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门实验小学网站宣传工作条例

作者:tj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30 9:29:10

 

一、宗旨和原则

      ⒈ 报道我校教育教学动态,彰显好人好事,加大校园内外的宣传力度,扩大学校影响。

      ⒉ 宣传工作要力求做到客观、及时、全面、适度。

 二、宣传工作的组织和职责

      ⒈ 宣传范畴包括校园内外举行的与本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各种活动,如校园内各种教育教学活动、校外学习交流、各种比赛竞 赛、各类获奖喜讯等。

      ⒉ 各科、级组长及各部门、各活动小组负责人要高度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组织好信息收集、撰稿、审稿、数码照片收集等工作,及时把稿件上传到科、级组或部门文件夹内,宣传小组审定后报送学校办公室签发。一些重大活动的图片、视频资料交学校档案室保存。

      3.报送和对外发布的消息必须做好审稿工作,并由宣传工作的学校负责人签发,重要消息由相关领导审批,确保新闻的准确性、时效性和政策性。

      4.稿件上传要及时,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日,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。

      5.各科级组、各部门每学期上传的稿件分别不能少于5个和10个,学校将作统计和质量评估,对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科级组、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,对重要信息漏报或报送不及时的、在发布的消息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批评。

      6.学校宣传小组负责对各科级组、各部门的稿件、图片和视频进行审定,并且负责对全校性活动、学校对外交往及其它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。

7.网站宣传工作列入科、级组常规达标考核范围,考核标准由行政会议另议。

 

石门实验小学

20061020

文章录入:lmj    责任编辑:lmj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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